福音(经上曾这样记载:默西亚必须受苦,第三天要从死者中复活。)
恭读圣路加福音24:33,35-48那时候,往厄玛乌的两位门徒,回到耶路撒冷,遇见那十一门徒,及同门徒一起的人,就把在路上的事,及在分饼时,他们怎样认出了耶稣,述说了一遍。 他们正谈论这些事的时候,耶稣站在他们中间,向他们说:“愿你们平安!”众人都害怕起来,想是见了鬼。耶稣向他们说:“你们为什么害怕?为什么心里疑惑?你们看看我的手、我的脚,分明是我。你们摸摸我,应该知道:鬼是没有肉躯和骨头的。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伸给他们看。他们由于欢喜,还是不敢信,只是惊讶。耶稣向他们说:“你们这里有什么可以吃的?”他们便给了耶稣一片烤鱼。他就接过来,当他们面前吃了。 耶稣对他们说:“我以前还同你们在一起的时候,就对你们说过这话:凡是梅瑟法律、先知及圣咏,指着我所记载的话,都必须应验。”耶稣遂开启他们的明悟,叫他们理解经书。耶稣又向他们说:“经上曾这样记载:默西亚必须受苦,第三天要从死者中复活;并且必须从耶路撒冷开始,因他的名,向万邦宣讲悔改,以得罪之赦。你们就是这些事的见证人。”——基督的福音
释义:复活起来的耶稣,显现给众门徒,他们虽然在理智上知道他真的复活了,但是在紧闭门户的情况下耶稣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还是着实被吓了一大跳,所以‘他们由于喜欢,还是不敢信,只是惊讶’。看到他们害怕的原因之所在,就是对复活起来的主,把握不住,看到活生生的主,怎么就不受时空、物质(肉身)的限制。耶稣遂为他们开启明悟,让他们了解经书上关于他所描写的:默西亚必须受苦、死亡、复活的事实,带他们明了后,派遣他们去宣讲悔改,让万民得罪之赦,获得永生的救恩。
反省:我是如何体验、认识复活起来的主的?他的复活为我有什么意义和效果?
求恩:求主使我接受他的派遣,在世俗生活中,勇于完成使徒的使命,去宣讲,让更多的人悔改,接受救恩,成为天国的继承人。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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