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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座之声
属人监督团类同拥有宗座权利的圣职公立善会
时间:2023-08-10 0:06:11  点击:352535次  来源:梵蒂冈新闻网    

     藉著颁布新手谕,教宗方济各修订了《天主教法典》关于属人监督团的条文,使属人监督团类同拥有宗座权利的圣职公立善会,这是顺应《你们去宣讲福音》宗座宪章的又一个举措。依照这份新宪章,属人监督团隶属圣座圣职部管辖,而拥有使圣职人员归属权利的圣职公立善会也隶属这个部会权下。


目前,唯一存在的属人监督团只有主业会。这个修会于40年前藉著若望保禄二世颁布的《但愿如此》宗座宪令而诞生,后来教宗方济各以2022年7月14日颁布的《为保护神恩》手谕修订了其中的几项条文,其目的在于“保护神恩”和“推动该团体的成员在世界上履行福传的行动”。

教宗在8月8日颁布的手谕中,正是以教会法典第265条和《为保护神恩》手谕第6条为起点,对教会法典第295条1项论及章程和监督的内容作出规定,添加属人监督团“类同拥有使圣职人员归属权利的圣职公立善会”的内容,以及其章程可以“由圣座批准或颁布”。此外,也重申监督“作为长上,拥有该团正权人的权力”。

此前295条1项的内容是:“属人监督团,由宗座制定法规管理之,由监督治理之,此监督为该团正权人,有权设立全国性的或国际性的修院,并使修生归属其团,并以服务该团之名义领受圣秩。”

在同一条文的2项内容中,论及监督对属于属人监督团的圣职人员在培育和扶持上的责任,阐明他以长上的身份行事,拥有正权人的权力。原先的条文仅表明:“监督应注意以上所指人员的灵修教育,以及合理的生活需求。”

藉著新手谕,教会法典第296条也作了修订。此条文是关于平信徒对属人监督团使徒工作的参与,新添的内容以教会法典第107条为依据。

原先的第296条写道:“平信徒与该团订立契约后,得献身于该团之传教事业;但此组织合作的型态及其有关之职责与权利,皆应在规章内妥善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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