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生活 |
呼吁在施洗时遵从教会的规范三次倒水! |
我们坚信天主的救恩的奥迹藉着圣神的德能,临在于教会的礼仪中,基督徒正是藉着教会的圣事的标记和工具,分享了耶稣基督为我们所赚取的一切圣宠。的确,教会的礼仪虽然存在着多元化成分,但圣事礼仪中,含有不能改变的核心成分,那是由天主所建立的,并由教会保管。如此才能形成教会的即为多元化,又是在统一信仰的共融下成为合一的标记。 我遇见了一位热心的兄弟,他虽然受洗一年了,却一直在研究《天主教教理》因此,他对去年领受圣洗圣事的时候神父在你额头上只倒一次圣水,甚感疑惑。还有一位姐妹,当神父给她施洗时,圣水是倒在头发上,甚至感觉不到水流到头皮表面。她也对神父施洗圣事的有效性而怀疑。 三次倒水的官方文献的依据: 我们受过洗归於基督耶稣的人,就是受洗归於他的死亡。我们藉着洗礼已归於死亡与他同葬了,为的是基督怎样藉着父的光荣,从死者中复活了,我们也怎样在新生活中度生。(教理第1227条) 在拉丁教会中,施洗者向候洗者注水三次,同时说:「(名字),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你付洗。」(教理1240条) 由此可见:教会给侯洗者施洗倒三次水或浸水三次是有深刻的意义,这三次倒水或浸水分别代表着真实分享了基督:“死亡、埋葬、复活。”并达到了分享天主圣三性体的目的。为此,主礼向候洗者注水三次属于教会规范的必要礼节。 令我感到遗憾的的:我发现持守一次倒水的不仅一两位神父,甚至今天我问询了一位主教,主教认为只要有效就行,管它一次还是三次,甚至他一开始还认为间断倒水(三次)是无效的!可见,一次倒水施洗的错误在中国是相当普遍的。 这个问题对我而言是很痛苦的,因为至于那些一次倒水施洗的主礼,若按照严格的东方礼的话,肯定是无效 。但值得庆幸的是在《特利腾大公会议》,关于圣洗是否有效性在第二个重点提到:“圣洗有客观的效果,所以,异端的洗礼,只要以天主圣三的名义施行,有教会愿意的意向,也是有效的。”第四点提到:“圣洗不得重领”。 在此,我们终于可以松了一口气,因为我们可以按此条文似乎可以认定圣事是有效的。的确,《天主教教理》只说了三次的必要性,哪怕没有否定一次倒水为无效。但我还是迫切的呼吁教会的神长们,不要忽视教会礼仪中每个细节里所隐藏着深刻的信理、伦理、灵修的意义! 天主教的圣事礼仪是信仰的核心,是分施基督救恩的果实,由此,我呼吁无论圣事的主礼还得参礼者,都应该怀着敬畏、端庄、虔信、肃穆、诚实的态度来分享这来自天上的盛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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