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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在施洗时遵从教会的规范三次倒水!
时间:2011-10-23 21:34:15  作者:花雨清风  点击:2584次  来源:本站原创    

我们坚信天主的救恩的奥迹藉着圣神的德能,临在于教会的礼仪中,基督徒正是藉着教会的圣事的标记和工具,分享了耶稣基督为我们所赚取的一切圣宠。的确,教会的礼仪虽然存在着多元化成分,但圣事礼仪中,含有不能改变的核心成分,那是由天主所建立的,并由教会保管。如此才能形成教会的即为多元化,又是在统一信仰的共融下成为合一的标记。

我遇见了一位热心的兄弟,他虽然受洗一年了,却一直在研究《天主教教理》因此,他对去年领受圣洗圣事的时候神父在你额头上只倒一次圣水,甚感疑惑。还有一位姐妹,当神父给她施洗时,圣水是倒在头发上,甚至感觉不到水流到头皮表面。她也对神父施洗圣事的有效性而怀疑。

三次倒水的官方文献的依据:
首先是三次倒水的含义,因为根据教会的官方文件及传统,其代表着一个皈依天主教的新教友,愿意结合耶稣基督的死亡、埋葬及复活的整个过程。为此点水洗三次倒水自教会初期就普及的,最早的教会文献可以追溯到《十二宗徒训诲录》,基督徒在受洗时有几个重点:首先,施洗的水是活水,……不能浸洗的话,就在头上倒三次,并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付洗。(参阅神学丛书、第二十二卷圣洗圣事部分第54页)
其二我们再来看《天主教教理》的叙述:按圣保禄所说,信徒藉着洗礼与基督的死亡结合,与基督一同被埋葬,也一同复活:

我们受过洗归於基督耶稣的人,就是受洗归於他的死亡。我们藉着洗礼已归於死亡与他同葬了,为的是基督怎样藉着父的光荣,从死者中复活了,我们也怎样在新生活中度生。(教理第1227条)
就是圣事的必要仪式:就本义而言,洗礼透过与基督的逾越奥迹结合,象徵并实现受洗者死於罪恶,进入至圣圣三的生命。洗礼以意味深长的方式——三次浸入水中——来完成。但自古以来,教会也可在候洗者头上三次倒水来施洗。(教理1239条)

在拉丁教会中,施洗者向候洗者注水三次,同时说:「(名字),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你付洗。」(教理1240条)

由此可见:教会给侯洗者施洗倒三次水或浸水三次是有深刻的意义,这三次倒水或浸水分别代表着真实分享了基督:“死亡、埋葬、复活。”并达到了分享天主圣三性体的目的。为此,主礼向候洗者注水三次属于教会规范的必要礼节。

令我感到遗憾的的:我发现持守一次倒水的不仅一两位神父,甚至今天我问询了一位主教,主教认为只要有效就行,管它一次还是三次,甚至他一开始还认为间断倒水(三次)是无效的!可见,一次倒水施洗的错误在中国是相当普遍的。

这个问题对我而言是很痛苦的,因为至于那些一次倒水施洗的主礼,若按照严格的东方礼的话,肯定是无效 。但值得庆幸的是在《特利腾大公会议》,关于圣洗是否有效性在第二个重点提到:“圣洗有客观的效果,所以,异端的洗礼,只要以天主圣三的名义施行,有教会愿意的意向,也是有效的。”第四点提到:“圣洗不得重领”。

在此,我们终于可以松了一口气,因为我们可以按此条文似乎可以认定圣事是有效的。的确,《天主教教理》只说了三次的必要性,哪怕没有否定一次倒水为无效。但我还是迫切的呼吁教会的神长们,不要忽视教会礼仪中每个细节里所隐藏着深刻的信理、伦理、灵修的意义!
倘若仅仅认为有效性就够了,而忽略教会制定礼仪的传统意义和价值。由此新教友对圣事所产生的疑惑。实在令人感到遗憾!

天主教的圣事礼仪是信仰的核心,是分施基督救恩的果实,由此,我呼吁无论圣事的主礼还得参礼者,都应该怀着敬畏、端庄、虔信、肃穆、诚实的态度来分享这来自天上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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