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干事不认同国际明爱新架构法令
作者: 来源:天亚社 发布时间:2012-05-16 15:26:37 浏览次数:次
「国际明爱对未来充满信心。作为天主教会辖下的社会服务机构,明爱花了数年时间革新组织章程,今后的使命会集中在灭贫及推动社会公义。」
这是梵蒂冈针对明爱的工作发出法令后,由一百六十五个成员组成的国际明爱所作的官方回应。明爱前任总干事邓肯.麦克拉伦(Duncan MacLaren)说:「我希望那是真的。」
国际明爱是全球最大的人道、发展及社会服务网络之一,辖下有一百万名员工每年为二千四百万人服务,收入总计五十亿美元。明爱是民主机构,以宽容原则由地区主管自行管理。秘书长的职责是为成员组织服务。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于二零零四年发出《在最后晚餐中》亲笔函,按教会法赋予明爱法人身分,确立了明爱在教会架构的正式地位,因而产生现在的法令、新规章及内部章程。信函中,监督教会慈善事业的宗座一心委员会的角色是跟随和陪伴国际明爱的活动。
麦克拉伦指出,明爱与教宗关系如此密切,使得任何一个主教团都难以拒绝合作,例如成立明爱分会或有人道灾难时投入救援行动。
他认为,新的法律地位使明爱成为主要的天主教人道及发展机构。然而,最近由教廷国务卿泰西修.贝尔托内(Tarcisio Bertone)枢机签署的新法令却取代了它。新法令本该配合先教宗的手谕,但现在却以官僚操控方式改变了手谕的原意。
他在英国天主教月刊《The Tablet》写到:「我担心支持者会认为与人们特别是穷人脱节的教廷插手管理,而放弃明爱。这将危及几乎在每个国家都有工作的明爱组织,使许多地方教会得不到资源以行使他们的社会使命。」
他说:「另一后果可能是,国际明爱在重大灾难里,为成员组织支付费用,但大家却分开来工作。根据所有的灾害评估,民间组织不能为受害者更好地服务,主因就是缺乏协调。」
据《梵蒂冈电台》本月初报道,新法令声明国际明爱的工作由宗座一心委员会支援,其他重点包括领导未来工作的新规定,特别是在人事任命上。它要求设立执行委员会,并且当中至少三人由教廷指定,以及教廷具有不受任何阻碍荐举主席、总秘书长及司库人选的权利等。
国务院德阿尔梅达(Osvaldo de Almeida)蒙席在说明新规范的文章中,引述教宗本笃十六世今年五月接见国际明爱大会代表时说的话,强调该组织的宗旨就是以教会的名义执行它的特殊使命,并将教会的资讯带向国际政治与社会生活。
他指出,教廷有责任检视该会的人道与爱德行动,必须和教宗与教会的训导相符一致。德阿尔梅达蒙席在文章最后重申,教宗的《在最后晚餐中》信函及新法令,「凸显了国际明爱的独特身分,这也是它的力量所在,使它的行动更能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