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教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世教会

法律组织批评东盟人权宪章是彻底错误

作者: 来源:天亚社 发布时间:2012-11-23 13:58:44 浏览次数:


 联合国人权事务专员纳维.皮拉伊。

    法律界压力团体「国际法学家委员会」表示,东盟领袖十一月十八日所签署的人权宣言是彻底的错误。

  委员会秘书长怀尔德.泰勒(Wilder Tayler)指出:「他们刚通过的文件,从根本上背离国际人权法。」

  这个设在日内瓦的组织称,独立专家对宣言总则中一些条款表示关注。

  文件指明基本人权必须与政府所规定的义务保持「平衡」状况。尽管联合国认为人权是普世准则,但该文件却表明人权须取决于区域和国家的情况。

  委员会赞赏菲律宾在最后一刻建议加入条款:「重申我等承诺,确保〔宣言〕之落实乃按照我等对联合国约章的承诺」;但委员会同时表示,这却没有应对宣言的「最恶劣部分」。

  泰勒十九日发表声明称:「平衡享有人权与个人责任的想法,完全颠倒人权的存在理由。」他补充说,人权是限制国家可向个人强加的责任,而非相反。

  这个由律师和法官组成的国际团体指出,在整个草拟过程中,他们曾提醒东盟成员国,文件必须符合国际的法律和标准。

  联合国人权事务专员纳维.皮拉伊(Navi Pillay)亦对宣言加以批评。她于十九日的声明中欢迎东盟领袖致力于建立人权规范,但对宣言中包含「不符国际标准的语言」表示关注。

  国际特赦组织法律顾问尤瓦尔.金巴尔(Yuval Ginbar)称:「这是国家权力宣言,而非人权宣言。根据这份文件,各国政府可援引国内特别情况为侵权行为开脱。这公然违反国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