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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4日常年期第十周周四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14 07:04:31 浏览次数:


福音(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恭读圣玛窦福音 5:20-26那时候,耶稣对他的门徒说:我告诉你们﹕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你们一向听过给古人说:“不可杀人!”谁若杀了人,应受裁判。我却对你们说: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谁若向自己的弟兄说“傻子”,就要受议会的裁判;谁若说“疯子”,就要受火狱的罚。所以,你若在祭坛前,要献你的礼物时,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有什么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礼物留在那里,留在祭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再来献你的礼物。当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赶快与他和解,免得对头把你交与判官,判官交给差役,把你投在狱里。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了最后的一文,决不能从那里出来。—基督的福音                                                      

 释义:经师、法利塞人的义德,无非就是外在的表现形式,以表现而表现,不是发自爱天主爱去行为,而纯属是张扬自己;当今天主的儿女,理所当然要做到天主十条诫命的总纲——爱天主在万有之上,及爱人如己。做一切事都是为爱主作为出发点。

反省:今天的我是如何实践福音教导的?我愿意放弃自己去爱主爱人吗?我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成全别人吗?

求恩:求主使我们真正明了基督徒在世做光做盐的重要性,从而去发挥一个天主儿女的光和热,宣扬复活起来的耶稣基督,让更多的人来认识天主,获的救恩。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