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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3日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0-23 07:30:20 浏览次数:


福音(你应爱上主你的天主,并爱人如己。)
  恭读圣玛窦福音 22:34-40那时候,法利塞人听说耶稣使撒杜塞人,闭口无言,就聚集在一起;他们中有一个法学士,去试探耶稣,问耶稣说:“师父,法律中,那条诫命是最大的?”耶稣对他说:“‘你应全心、全灵、全意, 爱上主、你的天主。’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基督的福音


释义:今天的福音告诉我们:爱主与爱人是分不开的,简单讲就是爱人是爱主的具体表现,爱主是爱人的基础,不爱主的人肯定不会爱人,爱人的人必定爱主。

所以当时的法学士竟提出来,哪条诫命是最大的?原因来自法利赛人和经师们无谓的辩论的结果,有的人主张爱天主是最大的诫命,但是具体在生活中,有很多时候体现不出来,只是体现在嘴上“主啊!主啊!爱主、爱主”;有人主张爱人最大,原因是他是有形可见的外在表现。所以他们提出来让耶稣给个答案。所以耶稣毫不犹豫的提出来‘全心、全灵、全意, 爱上主、你的天主’为最大、第一条诫命,第二条就是爱近人,如爱自己。并且强调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

 

反省:在生活中我是如何实践爱主爱人的诫命的?

 

求恩:求主使我们在生活中,为爱主而去更加倍的爱人——传播福音,使人得救,让耶稣完满的救恩,早日体现在每个人身上。也让我们爱主爱人的信仰,成为现实,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言论而已。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