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 四旬期第一周周五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02 06:44:36 浏览次数:次
福音(你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
恭读 圣玛窦福音5:20-26 那时候,耶稣对他的门徒说:“我告诉你们: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你们一向听过给古人说:‘不可杀人!’谁若杀了人,应受裁判。我却对你们说: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谁若向自己的弟兄说‘傻子’,就要受议会的裁判;谁若说‘疯子’,就要受火狱的罚。所以,你若在祭坛前,要献你的礼物时,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有什么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礼物留在那里,留在祭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再来献你的礼物。当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赶快与他和解,免得对头把你交与判官,判官交给差役,把你投在狱里。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了最后的一文,决不能从那里出来。”—基督的福音
释义:经师法利赛人的义德,就是所谓的只是外在的遵守法律的表面而已,不注重施行爱德的行为,天主的儿女不但要遵守天主的法律的外在,还有他的实质就是爱天主在万有之上及爱人如己,所以耶稣说不从内心遵守天主的诫命,不能进天国。不可向自己的弟兄发怒、不可侮辱弟兄为傻子、疯子,因为我们人在天主前是至尊贵的“天主说:‘让我们照我们的肖像,按我们的模样造人’”——创1:26。当我们祭献天主时要手洁心清,否则天主是不会悦纳的,因为天主是公义、全能、赏善、罚恶的天主。
反省:今天的我在面对弟兄姊妹们之间的矛盾时是愤怒?还是耻笑、侮辱的语言?
求恩:求主使我的信仰人生中,努力善待弟兄姊妹们,大家彼此努力共同传扬福音,走好天国之路。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