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4日 四旬期第三周 星期三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14 06:59:59 浏览次数:次
福音(谁若实行这些诫命,也这样教训人,这人在天国里将称为大的。)
恭读 圣玛窦福音 5:17-19那时候,耶稣对他的门徒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即使天地过去了,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所以,谁若废除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也这样教训人,在天国里,他将称为最小的;但谁若实行,也这样教训人,这人在天国里将称为大的。----基督的福音
释义;耶稣也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玛5:17)。天主子亲临人间,就是要告诉信仰天主的人,祂来是为满全法律,祂自己是法律的终向。这终向就是耶稣在最后晚餐所颁布的诫命 ── 你们要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一样。祂不但要门徒依从十诫的总纲 ── 爱天主及爱人如己,更要学祂去爱身边的人,将福音传遍普世。
反省;我如何面对信仰中或道德上的各种律法规范?
求恩;主,求祢坚固我们的信德,谨守遵行祢的法律,吸引更多的人归依祢的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