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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2日常年期第十周周四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1 22:03:41 浏览次数:


福音(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
恭读圣玛窦福音5:20-26那时候,耶稣对他的门徒说:“我告诉你们: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你们一向听过给古人说:‘不可杀人!’谁若杀了人,应受裁判。我却对你们说: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谁若向自己的弟兄说‘傻子’, 就要受议会的裁判;谁若说‘疯子’,就要受火狱的罚。所以,你若在祭坛前,要献你的礼物时,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有什么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礼物留在那里,留在祭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再来献你的礼物。当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赶快与他和解,免得对头把你交与判官,判官交给差役,把你投在狱里。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了最后的一文,决不能从那里出来。”——基督的福音

释义:主耶稣告诉我们要学习他的良善心谦,不可以杀人,连杀人和恼恨人的念头都不可以有,而且还要为迫害我们的人祈祷,求主给予罪人悔改的恩典。人就是一个走在不断的悔改和成长中的,错了就要改正,求恩天主和人的宽恕,并且立志再不敢犯了。天主要的是人的痛悔和谦卑的心,只要罪人一悔改,天主立刻就救援他。
 
反省:今天的我是否愿意借着悔罪不断的成长呢?我是否常常善领告解圣事?
 
求恩:求主保全我的信德,不要为世俗所惑,一心一意的为光荣天主,而奉献自己。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