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发文件鼓励宗教界投身慈善活动
作者: 来源:天亚社 发布时间:2012-03-03 12:40:34 浏览次数:次
【天亚社.中国广州讯】中国政府六个部门本周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文件。有学者认为,国家希望借此推动宗教团体服务社会,而不是要控制宗教。
意见书的全文二月廿七日上载于政府网站,目的是「为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提出意见。负责制定的部门为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指出,与社会的需要和形势的发展相比,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积极意义的认识还不够充分;而宗教界参与和开展的公益慈善活动管理还不够规范,优势和潜力有待进一步调动和发挥。
广州中山大学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岳经纶对天亚社说,现在中国推动社会改革、加强社会建设,可能有些宗教组织还未意识到这一方面,「所以国家就作出鼓励,因为宗教团体也是重要的社会单元」。
他认为,中国政府现在以非常务实的态度管理宗教和民间组织,譬如「以前登记社会组织非常困难,现在很多地方都放宽了,登记的门槛也降低了」。
岳经纶认同,在鼓励的同时仍需要规范,否则整个公益慈善体系有机会受破坏,「好像郭美美事件使得没人敢捐款给红十字会」。
被问到此文件会否对宗教团体构成控制,他认为,文件不是由单一政府部门发出,「若祇是国家宗教局发表,那可以说是为了限制而出台」,就不会有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后者的加入,是因为与税务优惠政策有关。
天主教吉林社会服务中心王国生神父对天亚社说,这文件对他们有利,因为它给予宗教慈善组织更多的运作空间。
他指出,其中心至今尚未取得政府的合法登记资格,导致资金缺少,扩展比较缓慢。日后一旦登记成功,有了免税优惠,就可以吸引一些公司捐助,大大提高本地筹资的比例,有利于他们向外扩展项目,增加受助群体。
该服务中心约有五百名义工,主要服务项目包括对爱滋病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士的家庭探访、青年和义工发展培训,以及助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