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主教不是主祭时
作者:周云飞神父 来源:温州教区网 发布时间:2026-02-15 15:02:20 浏览次数:次

问:《主教行礼守则》中提到,主教主持礼仪, 但不是共祭。当主教参祭时,而主祭却是神父,这似 乎经常看到,如退休的会士主教回到自己的团体,每 天要做弥撒。这种情况妥当吗?
答:其实,这问题最近有新的看法。2009年, 礼仪及圣事部杂志就发表了官方声明。因此,这是对 礼仪法正确的诠释。这问题非官方翻译为:“主教在司铎庆祝银庆的机会同其他司铎一齐共祭——非主祭,是否合法?”圣部文件以传统简洁的言辞,回复说:“不可以。”
文件继续解释其理由,礼仪规范继续有效。这种规范植根于神学原则和教父们的智慧,就是主教要么主持弥撒,要么不共祭。
然后,文件引用《主教行礼守则》18号说:“在主教神圣职务的管理下,任何团体的祭台明显是基督奥体的爱德与合一的标记,没有它就没有救恩。”
因此,每当主教亲临信友参与的礼仪庆典时,他亲自主祭,是非常合适的,他领受了圆满的圣秩圣事。 这样做的原因并不是为了增加礼仪外在的庄严,而是为了使庆祝更显示出教会奥迹的标记。为此,主教联同司铎作为自己的共祭,是合适的。
“每当主教不是主祭时,他应主持圣道礼仪,并主持礼成式结束弥撒。”这些条文是在176-186号。 这也可以在2003年《弥撒经书总论》92号中找到。 这也包括司铎父母亲殡葬弥撒,虽主教不是主祭,但应主持圣道礼仪及礼成式。
我还要必须指出的是,这一官方答复并没有解决我们读者所问的问题。《主教行礼守则》18号,明显指的是有会众参与的弥撒,修会团体的情况不一定 是这样的,虽然,在司铎银庆弥撒中几乎肯定是这样的。
与此同时,主教被赋予了圆满的司祭职,他的角色应在任何庆典中反映出来。的确,他常常可以保留自己不参与团体弥撒的选择,所以,他共祭从来不是必要的。
不过,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位年老体弱的主教无法亲自主持弥撒或每天主持团体弥撒。那么,我 想说的是,如果在共祭但不主持或者根本不做弥撒之 间做出选择,前者将是合理的,而且在灵修上更可取。
最后,鉴于修会团体弥撒的重要性,所以,退休的会士主教可以向教廷提出申请,从他主持每次弥撒的一般原则中能获得临时豁免。
——选自上智编译馆出版的《礼仪趣问解答》(上)